9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2.0版)》(以下简称“2.0版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在去年两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最新要求,结合一年来苏州的实践运用形成新的修订版本。
自2020年指标体系发布以来,苏州按照“指标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实现路径,配套出台任务清单,制定市、县、镇三级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指标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在2020年度江苏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苏州大市和4个县级市均获得第一等次。同时,指标体系在江苏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一年来,省内外约200多人次专题学习考察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多地专家学者向苏州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学习研究指标体系。
据介绍,此次2.0版指标体系继续保持了1.0版指标体系“四三三架构”总体框架,设定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四个领域,制定三级指标,分市、县、镇三个行政层级。在明确2022年目标值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地区的农业农村发展指数,结合国家规划确定的指标值,科学制定2035年目标,展现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引领性、示范性,以期更好地引导、激励和评价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